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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TYTSQ-WZ-2025-041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太榆退水渠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部分PE塑法兰头,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PE塑法兰头 |
DN150 |
个 |
1280 |
|
合计 |
1280 |
||||
PE塑法兰头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基本参数
1. 规格型号:适配DN150(公称外径160mm)PE管道
2. 材质:
- 管件主体:高密度聚乙烯(HDPE),符合GB/T 13663.2-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要求,原料级别不低于PE100
- 法兰盘:碳素钢(Q235B),表面经热镀锌处理,锌层厚度≥85μm(符合GB/T 13912-2020《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 外观:PE管件表面无气泡、裂纹、凹陷;钢法兰盘表面无毛刺、锌层均匀
4. 尺寸偏差:各部位尺寸偏差≤±2%(符合GB/T 18252-2000《塑料管道系统 用外推法确定热塑性塑料材料以管材形式的长期静液压强度》)
5. 出厂检验:每批次需检测外观、尺寸、静液压强度(抽样),合格后方可出厂三、尺寸与精度要求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注册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货款结算遵循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原则,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对账周期,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核对无误后签订对账单。以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结算,甲方及时支付货款。支付比例: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70%的货款,六个月内支付完毕(所有货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支付都不计利息)。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迟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本合同债权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第三方。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和开户信息;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上述报价资料请各位报价人务必按要求上传,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交或资料缺失的报价文件,我方将依据采购管理规定,视情况作无效报价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前在铁建云链采购平台予以报价。询价函若有未尽事宜请电话沟通联系。
联系人:张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237283298@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太榆退水渠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