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衢江区创新创业科技中心(11#地块二期)项目经理部(砂浆)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4-15
发布于
浙江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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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ZT1107-JC-2026-57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七分中心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衢江区创新创业科技中心(11#地块二期)项目经理部(砂浆)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衢江区双创科技中心项目概况:衢江区双创科技中心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0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6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258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016平方米。新建3栋商业楼,地上最大层数16层,地下最大层数2层,最大建筑高度68.8米,最大单跨跨度9米。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正在执行的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设备供应商名册”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上传报价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信息、授权委托书、近一年(2025年-至今)投标产品2025年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壹份等。

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干混地面砂浆

DS M15.0

t

550

衢江双创项目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2

干混地面砂浆

DS M20.0

t

150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3

干混抹灰砂浆

DP M15.0

t

125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4

干混抹灰砂浆

DP M20.0

t

10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5

干混砌筑砂浆

DM M7.5

t

110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6

干混砌筑砂浆

DM M10.0

t

20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7

聚合物粘结砂浆

t

3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8

抗裂抹面砂浆

t

50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9

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t

3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2026.5-2026.12

合计

5260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采购物资相关技术指标未详尽部分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

砂浆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G/TJ08-502- 2020》;《建筑砂浆性能试验方法》(JGJ/T70-2009) 。

(二)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投标产品2025年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三)合同交货计划

2026.5至2026.12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本合同货物采取过磅计量方式验收,确认合格物资验收数量。

2.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物资清单、合格证、外委质量证明书原件等必要文件。

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

4.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5.乙方提供的物资,不允许有与设计不相符的附属产品或蓄意增添与该物资不相关的附属件,如有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

6.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7.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1)固定价结算,供应期内不作调整,包含聚合物粘结砂浆、抗裂抹面砂浆、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2)浮动价结算,包含清单内所有的干混砂浆,以供货当月衢州市《造价信息》对应规格型号衢州市砂浆除税信息价为基准,具体规则如下:

结算金额(C)=综合单价(B)*数量(N)*(1+税率)

综合单价(B)=信息价(B1)*(1-下浮百分比)

信息价 B1:价格以供货当月衢州市《造价信息》对应规格型号衢州市砂浆除税信息价为基准,本次B1均以200为基准进行报价,如DP M20.0的干混抹灰砂浆没有公布信息价,则参考DS M20.0信息价。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采购方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银信、云信的方式支付给报价方(采购方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票据贴息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2)付款周期:采购方在收到报价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9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80%金额的货款,剩余20%于项目完工后180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按照起诉日当天甲方欠付乙方的最终货款金额,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衢江区创新创业科技中心(11#地块二期)项目。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随车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材质书。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41910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七分中心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桂坡街1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318434515@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衢江区创新创业科技中心(11#地块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奇迹大道777号

联 系 人:余先生(答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459015373@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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