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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景山路 20 号中铁建设大厦 11 层、12 层装修改造工程招标采购项目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景山路20号中铁建设大厦11层、12层装修改造工程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本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条款号10.14,条款名称:费用承担,条款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取。如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另行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电汇方式支付剩余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