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结算及支付:
7.1按月结算,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50%;与供应商办理最终结算后(供货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70%;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无息付清。
7.2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先出具真实、有效的发票,甲方在确认发票无误后付款。
7.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半年期票据支付(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云信、铁建银信、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如乙方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则乙方承担贴现所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