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罗甸交绕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劳务标段项目经理部(镀锌扁钢)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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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23
发布于
贵州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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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罗甸交绕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劳务标段项目经理部(镀锌扁钢)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443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罗甸交绕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劳务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66261700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镀锌角钢

50*5*5mm

符合国标及附件相关要求

Kg

33000

罗甸县风亭乡

根据项目要求

2

合计

33000

二、项目简介:

1.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红水河镇、罗悃镇、风亭乡境内,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 100MW(113.74272MWp)。场址距罗甸县直线距离约 17km,距贵阳市直线距离约 152km,银百高速 G69从场区西侧经过,有多条乡村道路通至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00MW(113.74272MWp),全部为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设计阶段推荐采用 620Wp 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 183456 块。逆变器选用 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共计 312 台。合同金额:2809.2659万元。

3.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首次并网发电日期:2026 年10月31日;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公告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本次镀锌角钢以固定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大宗物资设备市场调查,谈判降价”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5.1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2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责任。

5.3计量

a.数量验收:点数确认到货镀锌扁钢数量;

b.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验收,实际验收数量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

c.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5%货款,结算后第6个月20日付清。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符合国标及附件相关要求。

10.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罗甸交绕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劳务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罗甸县凤亭乡

联 系 人:贾勇(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李先生(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443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罗甸交绕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劳务标段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6-443(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6-443(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到站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镀锌角钢

50*5*5mm

国标

Kg

33000

13%

合计

33000

-

-

-

-

我单位郑重承诺:已认真研读本次询价邀请函所列物资全部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承诺所投物资完全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及技术指标要求

若我单位提供物资不符合项目技术指标要求,或收到中标/签约通知后无故推诿、拒签合同、放弃中选资格的,自愿接受项目单位将我单位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等一切处理措施,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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