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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南干渠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省郴州市南干渠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郴州市南干渠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湖南省郴州市南干渠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郴发改发〔2023〕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南干渠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南干渠片区。
2.3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立项批复,结合一期已完成内容,对南干渠片区内龙泉路、东风路、燕泉路、三园路、燕子前路等道路沿线支巷及周边排水单元的雨水、污水管网实施改造。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道约8.0km,新建DN500-DN800雨水管道约12.0km,改造DN300-DN500污水管约6.1km,改造DN500-DN1000雨水管道约9.3km。对范围内有结构性、功能性损坏的管道进行修复,清水点新建雨水管,将清水就近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管网混接改造、清淤和破损井盖更换,增加物联感知设备,并入智慧城市管理系统,使排水管理能地上地下全覆盖。安装雨篦、闸门、泵站等设施设备及其他配套工程。
(设计指标)排水工程:
管道直径1000毫米;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2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6招标范围:根据立项批复,结合一期已完成内容,对南干渠片区内龙泉路、东风路、燕泉路、三园路、燕子前路等道路沿线支巷及周边排水单元的雨水、污水管网实施改造。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道约8.0km,新建DN500-DN800雨水管道约12.0km,改造DN300-DN500污水管约6.1km,改造DN500-DN1000雨水管道约9.3km。对范围内有结构性、功能性损坏的管道进行修复,清水点新建雨水管,将清水就近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管网混接改造、清淤和破损井盖更换,增加物联感知设备,并入智慧城市管理系统,使排水管理能地上地下全覆盖。安装雨篦、闸门、泵站等设施设备及其他配套工程(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2.7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具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2)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3)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4)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勘察报告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日期为准。
3.5.2 业绩牵引指标:由系统分别根据勘察、设计资质牵引指标项中适宜进行规模划分的指标进行设定,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勘察、设计指标项中分别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开通会员可解锁*。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市辖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79号
联 系 人:肖孝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件:czscgjszssk@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
项目负责人:唐凤娇
项目组其他成员:梁向坤、雷漂漂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604560576@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7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