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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新华医院拟对深圳市新华医院后勤保障用品采购项目(第一批)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新华医院后勤保障用品采购项目(第一批) 合同金额(元):1,592,255.00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华辉鑫业贸易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 取消70台洗衣机、20台紫外线消毒器、50台空气净化机;增加40台两门冰箱、55个微波炉、20个消毒机、55个除湿机、25个保险柜; 2. 变更增加金额308000.00元,变更减少金额307600.00元,变更差额400.00元; 3. 变更后合同总金额不变。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产品停产、现售尺寸与招标文件不符及实际使用需求对上述货物的数量进行调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新华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2893020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