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合肥包河标点金谷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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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5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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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7 字号:[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合肥包河标点金谷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MA8NX4M7034011117D152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王芳(郑劲松)

身 份 证 号

37142219*********3 34082219*********0

医疗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四川路东侧万象公馆10幢商业101/101上、102/102上

所有制形式

私人

医疗机构类别

口腔门诊部

诊 疗 科 目

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口腔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口腔CT诊断专业)***

床 位 数

牙椅4张

接 诊 时 间

9:00-18:00

联 系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拾壹个月(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合)医广【2025】第11-05-391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审查机关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医疗广告样品样件表(户外、印刷品、网络).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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