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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市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运营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引入社会资本及优质企业开展充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合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市高速集团所辖灵寿停车区、石家庄西服务区、晋州停车区、藁城停车区、深泽停车区、库隆峰停车区、五岳寨服务区、赵县东服务区8对服务区(停车区)计划建设16座场站,每座场站建设4把充电枪。
二、租赁模式及租金标准
1. 租赁模式:采用场地租赁方式,由承租方全额出资建设充电设施,自行承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电费缴纳及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等全部费用与责任。
2. 租金标准:单个充电车位月租金不低于1300元,按实际承租车位数量据实结算。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诚信经营,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失信记录;
2. 具备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或相应资金实力、技术能力;
3.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建设运营,满足“超快结合”、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要求;
4. 服从石家庄市路跃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四、联系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欢迎符合条件、有合作意向的优质企业前来洽谈。
联系人:郭鹏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石家庄市路跃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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