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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01)号
致各潜在采购申请人:
现针对采购文件做出如下补遗,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中一般要求变更为“(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其中审查业务范围应包括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风景园林专业)施工图审查二类及以上)”。
2、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宸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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