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三亚林下养鹅生态养殖示范和推广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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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海南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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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三亚林下养鹅生态养殖示范和推广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水禽养殖由规模扩张向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转型要求,我局拟实施三亚林下养鹅生态养殖示范和推广

项目。现决定公开遴选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三亚林下养鹅生态养殖示范和推广项目

(二)项目预算:30万元

(三)项目内容:该项目聚焦海南热带岛屿生态与文旅消费并存的特殊情境,构建以“林—草(杂草/落叶/秸秆)—鹅—肥(有机还田)—林”为主线的种养结合型绿色养殖范式,开展三亚林下养鹅生态养殖示范和推广。

二、遴选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遴选信息、流程及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二)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参与遴选的单位一视同仁严格按标准评审。

(三)择优选择原则:综合考量单位资质、技术能力、服务经验及报价合理性等,选择最优实施单位。

三、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登记证明。

2.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3.拥有专业团队人员配置,能保障项目内容的实施。

4.具备完善的场地及服务体系,可提供合法合规的场地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简介、人员配置、场地等说明材料。

2.项目实施方案。

3.过往业绩证明:近3年内类似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服务评价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承诺及其他材料:提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承诺,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遴选流程

1.公告发布:本公告自11月14日起在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众号发布,公告期为5天。

2.响应文件提交:有意向的单位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送至(或邮寄)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三亚市农业农村局,逾期送达或文件密封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3.评审小组组建:遴选单位根据内控制度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响应文件评审工作。

4.评审与确定:评审小组按照遴选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候选实施单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遴选单位与候选实施单位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六、评审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

八、其他事项

1.遴选单位不负责承担响应单位因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不良合作名单。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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