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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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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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8号)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为实施好都昌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结合都昌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都昌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类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

项目性质:“以奖代补”项目。

项目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88万元。

组织实施单位:都昌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建设年限:12个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奖补方式

(一)水稻秸秆直接还田技术示范

1.建设地点及规模:在我县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和水稻集中种植区实施,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或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示范还田面积1万亩,带动全县秸秆还田面积30万亩以上,提升秸秆还田技术水平。

2.实施主体:都昌县盛清家庭农场、都昌县杨湾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水保家庭农场、都昌县中馆镇必旺家庭农场、都昌县玲珑家庭农场、都昌县合兴生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果之源养殖家庭农场、都昌县金秋家庭农场、都昌县狮山昌达种养家庭农场、都昌县孝珍家庭农场、都昌县福金农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福德旺养殖家庭农场、江西一方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秸秆还田示范主体可在自有、承包的田块实施,也可租用相邻的水稻种植户田块实施。秸秆还田示范区严禁秸秆焚烧。

3.建设要求:每个还田示范点示范面积不少于500亩,水稻收割时留茬高度不超过15cm,秸秆切碎长度在不超过10cm,切碎合格率90%以上,切碎后均匀抛撒,均匀度不小于80%;秸秆机械深埋要求用圆盘犁或铧式犁翻耕,翻耕深度18-20cm;秸秆旋耕埋压,要求用大型旋耕机械;在埋压前可配套使用石灰或秸秆腐熟剂,石灰用量50-100公斤/亩或秸秆腐熟剂2公斤/亩。秸秆深翻还田机械必须统一安装智能远程监控作业系统,还田面积由作业系统平台方出具核定确认表,对秸秆还田面积进行核实。

3.奖补标准及金额:以实际验收的秸秆还田面积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可以在秸秆还田利用内进行调整,还田面积少于500亩的主体取消奖补资格,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面积1000亩,奖补标准30元/亩补助,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见表1)。

表1 都昌县水稻秸秆直接还田技术示范奖补资金预算表

序号

示范乡镇

实施主体名称

计划还田面积(亩)

奖补标准(元/亩)

计划奖补资金(元)

1

徐埠

都昌县盛清家庭农场

800

30

2.4

2

蔡岭

都昌县杨湾种植养殖农民

专业合作社

1000

3

3

春桥

都昌县水保家庭农场

800

2.4

4

中馆

都昌县中馆镇必旺家庭农场

800

2.4

5

都镇

都昌县玲珑家庭农场

500

1.5

6

和合

都昌县合兴生态种植农民

专业合作社

1000

3

7

土塘

都昌县果之源养殖家庭农场

500

1.5

8

大树

都昌县金秋家庭农场

800

2.4

9

狮山

都昌县狮山昌达种养家庭农场

500

1.5

10

阳峰

都昌县孝珍家庭农场

800

2.4

11

北山

都昌县福金农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800

2.4

12

周溪

都昌县福德旺养殖家庭农场

800

2.4

13

多宝

江西一方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00

2.7

合计

10000

30

(二)秸秆收储大棚建设

1.建设地点:中馆镇、芗溪乡、大港镇、狮山乡、土塘镇、鸣山乡、南峰镇、周溪镇、多宝乡等。

2.实施主体:都昌县祥盛家庭农场、都昌县开华家庭农场、都昌县春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都昌县忠民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狮山克游种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星星草业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江西星星农业有限公司、江西水之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都昌县土塘镇农信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傻妞农牧养殖产业专业合作社、都昌县云创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都昌县福德旺养殖家庭农场、江西一方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按照都昌县农作物秸秆收储点建设标准要求,新建钢构收储大棚,购置相关机械设备。

4.奖补标准及金额:新建秸秆收储钢构大棚,按建筑占地面积150元/m²标准补助(以造价咨询公司核定的价格,不超过造价30%进行补助);全县项目奖补资金共324万元(见表2)。新建秸秆收储钢构大棚的主体必须要有秸秆收储能力,收储秸秆50吨以上,否则取消奖补资格。具体实施主体、补助内容详见表2。

(三)秸秆收储及“五化”利用示范

    1.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以都昌县星星草业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江西星星农业有限公司、江西水之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都昌县土塘镇农信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云创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江西一方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为实施主体,计划年收储利用秸秆7000吨。

    2.秸秆收储及饲料化利用。以都昌县祥盛家庭农场、都昌县开华家庭农场、都昌县春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都昌县忠民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狮山克游种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昌县傻妞农牧养殖产业专业合作社、都昌县福德旺养殖家庭农农场、江西一方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主体,年收储利用秸秆3000吨。

    3.秸秆收储及肥料化利用。以江西水之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实施主体年收储利用秸秆1000吨。

4.建设要求:秸秆收储及“五化”利用主体自行组织在田间收集秸秆,开展收储及进行饲料化、燃料化和肥料化利用。秸秆打包收集机械必须统一安装智能远程监控作业系统,收集面积由作业系统平台方出具核定确认表,对秸秆收集面积进行核实。秸秆离田收储将根据先验收先奖补的原则,奖补资金可以在秸秆离田收储利用内进行调整,收储奖补资金用尽后将不再进行收储奖补。

5.奖补标准及金额:对相关经营主体当年秸秆收集量进行奖补,补助标准为100元/吨(折合20元/亩),计划奖补资金110万元。具体实施主体、补助内容详见表2。

表2 2025年农作物秸秆收储大棚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表

序号

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

钢结构收储大棚

秸秆离田收储利用

计划面积(m²)

补助标准(元/m²)

补助资金(万元)

计划收储量(吨)

补助标准(元/吨)

补助资金(万元)

1

都昌县祥盛家庭农场

1300

150

19.5

100

100

1

2

都昌县开华家庭农场

1000

150

15

100

100

1

3

都昌县春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1300

150

19.5

100

100

1

4

都昌县忠民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1300

150

19.5

100

100

1

5

都昌县狮山克游种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500

150

7.5

100

100

1

6

都昌县星星草业秸秆综合利用中心

2000

150

30

4000

100

40

7

江西星星农业有限公司

4000

150

60

3300

100

33

8

都昌县土塘镇农信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200

150

18

100

100

1

9

都昌县傻妞农牧养殖产业专业合作社

150

0

1000

100

10

10

都昌县云创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2800

150

42

200

100

2

11

江西水之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3000

150

45

1000

100

10

12

都昌县福德旺养殖家庭农农场

1200

150

18

400

100

4

13

江西一方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

150

30

500

100

5

合计

21600

324

11000

110

(四)农作物秸秆还田效果监测

1.建设地点:都昌县徐埠镇

2.监测内容:在秸秆还田示范区选择排灌条件较好的双季稻田开展监测,进行对比试验监测,包括:秸秆不还田、半量还田、全量还田。

3.资金预算及实施单位:聘请江西省红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效果监测评价。计划资金12万元。

(五)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县级农作物秸秆台账,通过科学规范的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及利用量监测,掌握全县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相关产业布局和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的实施主体为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秸秆台账建设安排资金2万元。

(六)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及管理体系建设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项目将开展秸秆相关技术示范,总结提炼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清单,开展省市县级媒体宣传、培训,编制实施方案、项目标识牌制作、技术资料印制、项目资料编印归档以及审计验收等日常运行管理,聘请第三方测量核定面积等技术服务补助等。该项建设内容预算资金1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安排。

    三、资金预算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计划具体安排见表3。资金预算表中单个建设内容计划补贴未补贴完成的,此部分资金余额可调整到其他建设内容进行分配。本年度出现资金结余的,县农业农村局可以将资金结转至下年度实施项目使用。

表3 2025年农用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分项补助资金概算

项目资金(万元)

水稻秸秆直接还田技术示范(万元)

钢结构收储大棚(万元)

秸秆离田收储利用(万元)

还田效果监测(万元)

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万元)

技术支撑及体系建设(万元)

488

30

324

110

12

2

1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都昌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确定江西省红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为项目技术支撑单位,同时成立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规范指导,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各有关乡镇需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项目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引导。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媒体展示我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规范项目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参建单位要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创建方案、协议、总结等文档和图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同时要强化责任监督,规范实施要求。

(四)落实制度保障。建立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环节、奖补标准、奖补办法和验收标准,从制度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奖补到位和建设取得实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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