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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矿工人村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1001(标段编号)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矿工人村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开管项〔2026〕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人为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矿工人村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1标段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矿工人村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矿工人村安置房。
2.3建设内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矿工人村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工程规模:规划一路长约261米,红线宽度24米,东侧绿线宽约7米,西侧无绿线,规划二路长约335米,近期实施225米,红线宽24米,北侧绿线宽10米,南侧绿线宽1.5米-5米不等,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安设施等,同步实施给水、弱电、燃气等附属管线工程。
2.6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366.046237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工期: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及成员方均应具备要求的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及成员方均应具备要求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
3.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录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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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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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以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束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当因评委评审中计算出现错误的,需重新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3 分 投标人业绩: 1 分 其他(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7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79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其他: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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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开标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评标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12%、13%、14%、15%、16%、17%、18%、19%、20%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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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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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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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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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见下表 ,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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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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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
不超过 5 页 |
0.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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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
不超过 4 页 |
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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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
不超过10 页 |
0.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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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4-6页) |
不超过 6 页 |
0.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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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
不超过12 页 |
0.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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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 |
不超过 28 页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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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
不超过 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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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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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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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不超过 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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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23 年 4月 1 日(含) 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含) 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有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 1 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 材料。(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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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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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7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8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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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9 %乘以权重系数 50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1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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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 |
其他 |
投标人市场信 用评价 |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评价类别:市政工程类)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本工程G值为8)。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8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8=6.20)。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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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6.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05 月 26 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 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联 系 人:孙幻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铜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电子科技园孵化楼九楼
联 系 人:马梓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经开区龙湖南路11号419 室)
联系电话:0516-67037179,电子邮箱:xzjkqzbb@126.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