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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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项目名称)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一标段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58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 (项目名称)已由 沛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沛开经发备(2025)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沛县澄湾绿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沛县澄湾绿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沛县经济开发区轻量化铝产业园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樊哙路北侧,汉润路西

2.3 建设内容: 该项目实施建筑面积共计约12万平方米,包括厂区配套建设11#、12#、13#、检测中心大楼、污水处理池、危废库、门卫室等,同时实施室内外给排水、相关工艺管道、设备基础、电气、道路、绿化等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厂房主体建设11#厂房、12#厂房、13#厂房,均为单层钢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2万㎡,其中12#厂房建筑面积50407.85㎡。11#、12#、13#厂房建筑高度为11.45m局部 17.25m;厂区内部及周围均为环形道路,内部道路宽度10m。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3939.3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一)振动与冲击荷载的特殊性及对结构的影响

轮毂锻造车间:属于重型金属加工工艺,因其技术复杂性等,可视为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锻压机、落锤、破碎机等设备的运行特性决定了其产生的荷载具有显著特殊性:锻压机在锻压作业时,会产生周期性的冲击荷载,荷载峰值可达设备自身重量的数倍,且作用时间极短,属于瞬时脉冲荷载;此类荷载对特种钢结构厂房的影响极为显著。另外,车间内设计有10t吊车:降低结构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同时振动会传递至整个厂房结构,影响周边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对厂房地基产生扰动,引发地基沉降不均,进一步影响结构稳定性。此外,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也需在施工过程中同步管控,兼顾结构安全与使用环境要求。

()高精度设备基础的技术难点

精度控制难度大:高精度设备基础需满足严格的尺寸精度、标高精度、平整度和垂直度要求,偏差需控制在毫米级甚至微米级,远高于常规设备基础的精度标准。若偏差超出允许范围,会导致设备安装倾斜、受力不均,影响设备运行精度和使用寿命。同时,设备基础的沉降量需严格控制,长期沉降量需符合设计要求,避免因基础沉降不均导致设备变形、损坏

经过专家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属于施工技术复杂类工程。

2.9 工期:487 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9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商住和住宅)施工总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类似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4 月 28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其他: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79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1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分

投标报价: 79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不超过相应页数 ,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评分标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不超过5页

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评分标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机械设备、堆场、加工场、临时道路、临水临电、排水排污设施等的布局,主要施工阶段总平面图合理性情况

不超过4页

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评分标准:施工进度计划响应招标文件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管理策划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不超过10页

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不超过 页

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评分标准:劳动力、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大型工具、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投入计划情况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不超过12页

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

评分标准:结合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对工程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部位、危大工程的理解、施工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不超过28页

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评分标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不超过15页

1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拟派项目经理答辩采取暗标形式,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共 4 题,每题 0.5 分,共 2 分。组织形式: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各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答卷序号错误或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处理按0 分计。参加陈述及答辩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前到沛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参加答辩,如未按时参加视为弃权此项不得分。

注: 答辩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项目负责人答辩的评分标准:

(1)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以上

(2)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60%-80%

(3)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40%-60%

(4)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或者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投标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证明材料予以打分。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评价类别:房屋建筑)结果计取(以徐 州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动 态 查 询 系 统“网 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 值,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 X,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 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G 值为 8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8=6.20)。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8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企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1 分,最高得 2分。)

单项合同金额19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商住和住宅)施工总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类似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1、此处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如为同一业绩,此处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如存在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业绩归属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2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79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文件扔有备竞争性的,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4.2

定标标准

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约束机制、回避机制、全过程“留痕”机制等制度,依法组成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在招标人建立的监督小组监督下,根据以下定标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

通过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情况、履约能力、咨询状况和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为原则,定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标准如下(综合考虑,不分先后):(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企业全供应链能力等方面。(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拟派项目团队综合能力(包括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情况))考核方式,人员组织调配的及时性、合理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售后服务便利性等因素。(4)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低情况。(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优于无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③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行业排名靠后企业。注:定标因素中的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一栏中。定标委员在评审时优先进行“比优”,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比劣”。

4.3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9 日 17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 号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沛县澄湾绿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徐州市沛县科创园D6栋5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

联系人: 韩兵 联系人: 孟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孟伟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10.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2 交易中心业务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孟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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