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水利局关于核发武宣温商贸易有限公司鹅卵石加工建设项目取水许可证的函(武水函〔2026〕13号)
发布时间: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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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温商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取水许可申请,经县水利局组织现场核验,同意你单位取水并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编号为:D451323G2026-0013。取水地点为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雅村黔江农场第五队生活区旁,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许可水量4.80万立方米/年,有效期为五年。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取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取水、节水管理,按时报送取水量资料,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按时报送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请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附件:武宣县水利局关于武宣温商贸易有限公司鹅卵石加工建设项目的核验意见

武宣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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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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