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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宣金陵畜牧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审查广西武宣金陵畜牧有限公司武宣金陵国家级生猪全产业链示范园区屠宰、肉食品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4〕455号),经广西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并出具节能评审意见书,结合评审意见,现就节能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代码:2502-45*开通会员可解锁*-309450。
(二)建设单位:广西武宣金陵畜牧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来宾市武宣县金鸡乡马良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73427.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260.7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猪屠宰生产线2条,肉制品深加工生产线1条,以及生猪屠宰加工车间、肉制品加工厂房、污水处理车间、综合楼、宿舍楼、锅炉房、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设备,项目(一期)建成后达到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年生产深加工肉制品2万吨的生产能力。
(五)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投产。
三、项目投产后,年碳排放量不超过8034.37tCO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715.52吨标准煤(当量值)/2698.46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生物质燃料,其中:年电力消费量为584.74万kW·h;年生物质燃料消费量为1681.92t。项目生猪屠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28kgce/头、碳排放为5.92kgCO2/头,项目火腿肠加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7.81kgce/t、碳排放为76.26kgCO2/t,项目培根加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9.27kgce/t、碳排放为76.42kgCO2/t。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前,要及时向我局申请节能验收。
五、请你公司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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