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出口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装备制造产业区项目设计服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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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黑龙江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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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出口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装备制造产业区项目设计服务组织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出口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装备制造产业区项目设计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20260861

1.3服务内容: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建设1栋综合楼、5栋厂房、消防用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二期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建设4栋厂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厂房主要开展无人机、通用航空器、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的加工制造,同时开展飞行培训、维修保养、物流配送等运营服务,落地城市空中交通、农业植保、应急救援、遥感测绘、文旅观光、物流运输等多元应用场景的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

1.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完整成果。

1.5服务地点: 边合区规划十路西、规划十七街南B-26-1地块

1.6采购预算: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1.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8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5)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42508 时 至2026年042923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042923时(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如有)

5.1采购保证金金额: 0 元(大写:零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4 3009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启/评审时间:2026年04 30 09

7.2开启/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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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9号(站前路东,新华街北,中东楼,54幢)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108-7号金棕榈7号楼

联 系 人:刘燕燕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添内容,红色字体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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