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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与省级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合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与省级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合作
合作媒体需围绕学院“双高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成果展示(含党代会及近五年工作成就)等核心任务,提供全流程宣传服务,并依托省级党媒传播矩阵实现精准触达,具体内容如下:
(一)精准传播策略制定与执行:依托省级党媒平台优势,结合学院宣传需求制定年度精准传播方案,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师生风貌、办学特色等核心内容。
(二)年度宣传计划协同与全流程服务:建立年度宣传计划协同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组稿、策划、印刷(含见报内容排版校对)等全流程服务。
(三)专题与常规报道刊发:年度内完成1期整版,或不少于5000字的专题报道(在学院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期间刊发,内容需涵盖学院核心工作成果)或不少于10篇常规新闻报道(见报,聚焦“双高建设”“职业发展改革”“职院十年成果展”等方向)。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此预算为项目最高限价,包含宣传方案策划、内容组稿、专题/常规报道刊发、融媒体产品制作等所有相关费用,学院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属于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贵州省)的省级主流党媒。
2.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有效的《报纸出版许可证》或旗下拥有具备国家一类新闻资质的新闻网站(需提供该网站的国家一类新闻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报名);
3.满足“特殊资格要求”的相关许可证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价单;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要求密封并在文件袋表面标明“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与省级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合作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若投标方未按要求密封导致投标文件提前启封,招标方概不负责;文件字迹模糊、表达不清导致非唯一理解或内容不全,以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均视为废标。
(一)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宣传统战部。
谈判时间:资料递交后,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再行通知。
谈判地点: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会议室。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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