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区域辽阳、恒威、台泥、鞍山公司氨水采购招标-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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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辽宁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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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公告

辽宁区域辽阳、恒威、台泥、鞍山公司氨水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50:58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LNQY-ZB-2026-0470

标书号:ZBSQ-2026-14688

采购单位:辽宁区域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原报价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原咨询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变更为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报价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咨询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延期原因

延期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运输许可或运输协议;完税证明、社保缴费记录

保证金:3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LNQY-ZB-2026-0470)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营业部/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2100170*开通会员可解锁*8052501099

┃详情描述

金隅冀东水泥辽宁区域就所属企业辽阳金隅冀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阳公司)、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威公司)、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公司)氨水采购项目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采购标的氨水

二、暂估数量

1、辽阳公司250吨,恒威公司750吨,台泥公司1500吨 ,鞍山公司580吨;共3080吨。

2、具体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最终结算价款根据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具体的供货数量和质量计算,以买方检斤数量进行结算。

(注:上述暂估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合同有效期内买方通知卖方的供货数量为准。)

三、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十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法律、技术和其他事宜以合同为准)。

四、质量标准:

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HG/T 5353-2018,符合买方使用要求,液氨含量≥20%,无沉淀物;颜色:目测无色透明。

五、结算方式:

根据质量检验结果进行结算,卖方根据当月结算数量为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结算。买方财务挂账后分期付款。

付款方式:承兑汇票、银行电汇。

六、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最新检审合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不得入围参与报价。

(五)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有向招标方提供质优价廉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并能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六)投标人应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并将上述材料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对缴税记录不连续、存在欠缴税款情况,或社会保障参保人数与实际用工情况严重不符、存在欠缴社保费用情形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评审或采购流程。 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取消采购参与资格;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痕迹的,除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取消采购参与资格外,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七)投标保证金收取

1.参加投标人需交纳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汇至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氨水采购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营业部;账号:2100170*开通会员可解锁*8052501099),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招采平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通知招标方进行审核。若投标人在报价截止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则无法再上传保证金单据,投标无效;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及时通知招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的审核。

2.不得以未完成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3.不得将同一笔保证金同时作为多项业务的保证金。

4.投标结束后,自动退回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5.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需向各公司分别缴纳履约保证金:辽阳公司5000元、恒威公司10000元、鞍山公司10000元、台泥公司按总货款缴交2%,合同履约完成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八)供货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运输许可或运输协议。氨水用全封闭罐车运输,卸车过程防止氨水泄露,必须配备氨气回收或吸收回用装置(包括呼吸阀)。

八、投标人报名、报价

(一)投标人在招采平台注册、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上传相应资质证明。包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企业公章),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质。

(二)投标人报名时,提供满足招标方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

(三)按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投标人应上传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注明投标保证金事由:“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 ***** ”,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招采平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通知招标方进行审核。若投标人在报价截止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则无法再上传保证金单据,投标无效;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及时通知招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的审核。

(四)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到公司内指定地点,一票结算。本次投标最高限价:含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吨(单价),不含税价530.97元(暂按税率13 %计算,以实际投标税率为准),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五)报价采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一次报价为准,不再现场二次澄清报价,报价单中所列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方应在报价前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若有不详之处与联系人及时沟通,谨慎填写价格。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郎洪光 /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举报邮箱:m*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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