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隅青年公寓·程远项目 2026-2027年度财产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北京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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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隅青年公寓·程远项目 2026-2027年度财产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15:48

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15000296-JC-2026-0035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价格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且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在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2、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提供“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的《无欠税证明》(截止日期为开标前一个月内),或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4、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5000296-JC-2026-0035)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5000296-JC-2026-0035)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自隅青年公寓·程远项目 2026-2027年度财产保险服务 金融服务 1.000 元/年 财务汇款 酒管公司

收货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3号程远公寓

┃详情描述

项目概况: 自隅青年公寓·程远项目2026-2027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投保人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附加被保险人为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保险种为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期限:

保险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开通会员可解锁*零点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二十四点时止。

采购内容:

1. 财产一切险

投保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附加被保险人: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坐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3号程远公寓

保险标的:建筑物,保险金额为260,000,000.00元

机器设备,保险金额为1,384,200.00元

保险金额合计为261,384,200.00 元

免赔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人民币不少于1,000.00元;

地震海啸条款,人民币400,000.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保险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

附加条款:

1.80%共保条款

2.建筑物变动条款(每一保单限额RMB5,000,000)

3.广告霓虹灯特约条款

4.空运费条款(保险金额的20%)

5.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

6.扩展承保新增地点条款

7.自动恢复保额条款

8.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

9.商标及标签条款A

10.违反条件条款

11.索赔费用条款B

12.冷藏物品变质条款A

13.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条款

14.重新安装费用条款

15.财产分类条款

16.财产保险地震责任扩展条款

17.错误和遗漏条款

18.自动升值扩展条款

19.展示、展览保险条款

20.额外费用条款 (每次事故及累计不超过保额20%)

21.灭火费用条款

22.承保全部盗窃条款

23.碰撞扩展条款

24.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25.租赁财产条款

26.车辆装卸条款

27.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28.锅炉、压力容器特约条款

29.不受控制条款

30.不使失效条款

31.预付赔款条款 (不超过定损金额的30%)

32.玻璃破碎条款

33.内部移动条款

34.专业费用条款(每次事故及累计不超过保额的15%)

35.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36.重置价值条款

37.清理残骸费用条款 (不超过保额的 15%)

38.烟熏扩展条款

39.罢工、暴动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40.代位追偿费用条款

41.诉讼及劳务费用条款

42.水费额外损失条款

43.临时保护费用条款

2.机器损坏险

投保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附加被保险人: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坐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3号程远公寓

保险标的:机器设备,保险金额为1,384,200.00元

免赔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人民币不少于1,000.00元

保险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

附加条款:

1.重新安装费用条款

2.资产自动增加条款(限额:保额的20%)

3.承保新地址与未指明仓储地址条款

4.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5.违反条件条款

6.错误和遗漏条款

7.自动升值条款(限额:保额的20%)

8.特别费用扩展条款(限额:损失的25%)

9.预付赔款条款B款(不超过定损金额的30%)

10.不受控制条款

11.不使失效条款

12.清理残骸条款(限额:保额的10%)

13.专业费用扩展条款 (限额:保额的10%)

14.重置价值条款

15.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

16.共保条款(80%)

17.索赔费用条款A(限额:RMB100,000)

18.诉讼及劳务费用条款

19.传送带、链条扩展条款

20.原供应商优先条款

21.保险金额含税金约定条款A (限额人民币1,000,000元)

22.锅炉爆炸、倒塌保险条款

23.冷藏物品变质条款 A

24.财产分类条款

25.灭火费用条款A

机器设备明细表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单位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单位

1

稳压泵

2

11

送风机

1

2

水箱

1

12

排风机

1

3

电梯

2

13

污水泵

2

4

排烟风机设备

1

14

消防栓泵

2

5

循环泵

2

15

喷淋泵

1

6

补水泵

2

16

臭氧发生器

2

7

冷凝泵

2

17

生活泵

2

8

高效换热器

1套

18

自动变频器

3

9

软化水补水设备

1

19

健身房污水泵

2

10

蒸汽换热系统

1

3.公众责任险

投保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附加被保险人: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坐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3号程远公寓

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0元,

免赔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人民币不少于500元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000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0元;

保险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

附加条款:

1. 交叉责任条款

2. 自动承保新地址(90天申报期)3. 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4.错误与遗漏条款5.展览会责任条款6.卫生装置条款

7.消防队与水损条款8.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9.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每一保单限额:RMB5,000,000.00)10.火灾、爆炸、烟熏及水损责任条款11.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12.食品、饮料责任条款13.急救费用条款14.社交及娱乐场所责任条款15.承租人责任条款16.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17.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18.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19.客人财产责任条款20.娱乐设施条款

4.雇主责任险

投保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附加被保险人:北京金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坐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3号程远公寓

预计年工资:1,005,156元

雇员人数:6人

保险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

备注:1.死亡:最大赔偿限额: 36个月本人工资,

限额: 每人每次事故RMB4,000,000.00元

2.永久性伤残-48个月本人工资

部分永久性伤残-具体伤残赔付比例,按最大赔偿限额(48个月本人工资)乘保单赔偿比例表中的百分比计算,限额:每人每次事故RMB4,000,000.00元

3.暂时性丧失工作能力(误工费):

雇员暂时性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的赔付100%工资,赔付应依据保单所述雇主责任,对经医生证明超过5天的误工费按100%本人工资赔偿。

最高赔偿期限:52 周

4.住院补贴:每人每天RMB50.00元,最多赔付180 天

5.雇主责任:每个员工每次事故及年累计RMB4,000,000.00元

免赔额:头5天误工费

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在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财产保险经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政府部门核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服务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的《无欠税证明》,或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详见磋商文件)

┃联系人

张颖 / 56756876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56756616

监督举报邮箱:zhanlei@jyip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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