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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阳泉区域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5-7月煤泥^4000大卡公开遴选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24
阳泉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YQQY-JC-2026-0650
采购单位:阳泉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咨询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价格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YQQY-JC-2026-0650)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0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YQQY-JC-2026-0650)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9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煤泥^4000大卡 | 煤炭 | 20000.000 | TO | 电汇或承兑 | 阳泉冀东 |
收货地址: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详情描述
| 第一章 公开遴选公告 一、采购详情: 1、采购名称: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煤泥 2、使用单位: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4、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吨,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煤泥(煤炭)等。 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上述材料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3、不得为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金隅集团、水泥集团黑名单的。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单位能力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保障能力。 2、买方通知卖方提供货物,货物到货时间根据买方要求执行。 四、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必须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电汇交纳保证金,汇款时须注明:招采保证金编号。 保证金收款名称: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 账号: 1417 0861 7119 行号: 1041 6300 7214 五、报价原则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费用及难度、风险,在不低于企业合理成本的前提下自主报价。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在公司招标采购数字化平台线上提交的与线下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文件为准。 注:最终结果以上述规定修正后的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前须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后全部上传至招采平台,将保证金回执单上传至招采平台。 七、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公开遴选竞争性磋商文件见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第二章 采购量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量
二、技术要求: 1、质量指标:水份≤13%、粒度≤30mm、热值Qnet.ar≥4000大卡、Al2O3≤20.0%、全硫St.ad≤2.0% 2、考核内容: 进厂物料按每天一批次考核: (1)当热值3500大卡≤ Qnet.ar<40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每吨按含税包干单价÷4000大卡*2金额扣款;当热值3000大卡≤ Qnet.ar<35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每吨按含税包干单价÷4000大卡*2.1金额扣款;当热值 Qnet.ar<30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按含税包干单价÷4000大卡*2.2金额扣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进并调整产地; (2)若水份>13%,结算时刨除多余水份后结算(计算公式:到厂落地价*【总吨位-总吨位*(1-实际水份)/0.8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进并调整产地; 买方均有权拒收、停进或退货,并要求卖方整改: Al2O3>20.0%、粒度>110mm、全硫St.ad>2.0% 3、车辆要求:供应车辆需执行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4、供应要求: (1)如在供货期间,造成断料影响,买方有权在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0 元/次进行处罚; (2)卖方实际进场物料如果与合同订单物料不相符,买方有权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0 元/次进行处罚。 (3)买方提前5天通知卖方备货,卖方应充分考虑道路、天气等影响因素,准时、准量供应,若在规定时间供应物料量不足或超上限供应,买方有权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 元/次进行处罚。 (4)若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以下情况:一、中标后拒绝签订买卖合同,二、合同签订后不能供应合格标的物,三、未按规定要求供货,扣除保证金。若未设置投标保证金,忽略此条款。 (5)当合同执行期间买方认为现有价格无法继续执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询价。卖方应在报价阶段充分考虑供应周期内标的物市场价格调整、运费大幅波动等情况,准确报价,并严格履约合同,中途断供,视为卖方单方面不执行合同,买方将根据约定考核问责。 (6)标的物要求不得混料、配料,供应必须为单一煤种。 (7)此标中质量要求--热值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三、付款方式:银行存款或承兑汇票 四、到货要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安排发货。 |
┃联系人
郭海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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