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24
发布于
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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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西气东输三线连城支线项目

龙岩市连城县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线路起于西三线东段已建169#阀室(拟扩建为新泉分输站),沿线经过新泉镇、朋口镇、宣和乡、文亨镇、林坊镇,止于新建位于横坑村连城末站,起点坐标北纬25°23'20.061",东经116°33'38.449",终点坐标北纬25°41'34.737",东经116°42'53.754"。线路全长约57km,沿线共设置2座输气站场,2座阀室,项目永久占地18214m2,临时占地95.3h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线路工程、站场工程、附属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1.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施工作业带宽度,管道施工应采取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案。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场地及周边植被保护、动物保护、水生生态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机械和车辆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对施工迹地实施生态修复。重点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要求。

2.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管道试压废水在施工现场进行沉淀、过滤处理,上清液达到标准限值后用于沿线山体林地浇灌和洒水降尘。河流、沟渠开挖穿越施工应避开雨季及汛期施工,并采用围堰、导流的方式,减少对原河道水体的扰动和水质的影响。

3.施工期现场土方堆场、裸露场地、车辆运输、爆破过程产生扬尘,应通过洒水、加盖、围挡等措施进行控制。运营期新泉分输站、连城末站应定期开展动静密封点泄漏检测与修复和厂界挥发性有机废气监测工作。

4.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及运输时间,顶管穿越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在靠近居民点作业时夜间不施工;爆破施工时,应做好爆破防护工作,不得夜间爆破。运营期新泉分输站、连城末站内各系统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同时采取减振、围墙隔声、屏蔽降噪等措施

5. 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施工废料、清管废渣、废弃泥浆等应统一收集存放、回收利用及处置;废油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新泉分输站和连城末站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存放、回收利用及处置。

6. 建设单位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环保规章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做好环境监测、站场分区防控、排污口规范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账工作。运营期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案,站场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和甲烷检测报警装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应急物资。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一、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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