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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福建德天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提纯精制项目(二期一阶段) |
上杭工业园区蛟洋新材料产业园 |
福建德天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2408-35*开通会员可解锁*-956862)位于龙岩市上杭县上杭工业园区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公司已取得《高纯电子气体提纯精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龙环审〔2024〕184号),现采用空气过滤器、空气压缩机、空气预冷机组、分子筛等设备,建设一条液氮生产线及液氩存储区,年产7万吨液氮,年存储经营液氩4000吨。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利用,部分外排到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园区污水管网。 2.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最大新增COD:0.036t/a。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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