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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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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龙岩市危固废处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坂尾村火车站路31号,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预留场地内 |
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雁经济开发区内,隶属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主要开展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等业务。企业现已建设稳定化/固化车间1座,15万m3安全填埋场1座,形成稳定化/固化危险废物1.5万吨/年、安全填埋2.0万吨/年的处置规模。为推进福建省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集团旗下多家企业提供危废处置稳定去向,实现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龙岩福化环保公司现谋划龙岩市危固废处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项目以HW18(772-003-18主要针对化工企业PO/SM工艺生产装置的废碱液焚烧飞灰)、HW46(900-037-46)、HW49(900-041-49、772-006-49)、HW50等类别危险废物为原料,通过焙烧、富集、精制提纯等金属冶炼工艺从中提取镍、钼、钒、钛、钨、金、钯、铂等多种金属元素,实现年处置8000吨危险废物的能力。项目接收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投资的相关企业及龙岩地区产生的危废,不接收福建省外的危废;处置的危险废物情况为:含镍、钼、钒、钴、锰、钨、钛危废利用规模7000吨,主要代码为:772-003-18、900-037-46、772-006-49、251-016-50、251-018-50、261-152-50、261-154-50、261-155-50、261-158-50、261-164-50、261-167-50、261-172-50、261-173-50、772-007-50;含金、铂、钯危废利用规模1000吨,主要代码为:900-041-49、251-016-50、251-018-50、251-019-50、261-152-50、261-154-50、261-155-50、261-156-50、261-158-50、261-159-50 、261-160-50、261-167-50、261-172-50。 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原料车间、焙烧车间、分离车间、焙烧精制车间;辅助工程主要包括酸碱罐区、物料输送系统、称量系统、废剂原料库、危险化学品库房、辅助厂房及化验室等。项目占地44396.83m2,新增总投资21398万元,新增环保投资1617.69万元。 |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格栅+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少量用于补充废气处理用水,剩余尾水接入一期污水处理站外排水池,送至企业现有厂外污水收集池,转运至龙岩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精制提纯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过滤+三效蒸发析盐”工艺和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反渗透浓水进入焙烧精制车间废水处理区进行三效蒸发析盐处理。车间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转运至龙岩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场外污水收集池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及龙岩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原料车间进料废气、原料烘干废气、原料拆解废气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处理及配伍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沸腾炉焙烧废气经“余热锅炉+蛇形管急冷+活性炭吸附+高效覆膜袋式除尘+SCR脱硝+二级双碱法脱硫”处理、含铂、钯、金废料火法处理废气经“二燃室+SNCR脱硝+水冷旋风除尘器+急冷塔+高效覆膜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二级湿法洗涤”处理及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分离车间酸碱废气、有机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富钛料干燥废气经“旋风分离器+袋式除尘器”处理,钼酸铵、偏钒酸铵等产品干燥废气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处理及储罐区酸碱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焙烧精制车间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及碱性气体经“二级酸液喷淋”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剂原料库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试验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执行标准 焙烧车间和焙烧精制车间高温处置原料为危险废物,原料火法处理过程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钼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 富集处理、精制提纯过程会产生硫酸雾、氯化氢、氨气、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物料混合及进出料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废剂原料库含油废料贮存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原料配伍过程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富集处理、精制提纯过程颗粒物、氨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原料预处理过程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硫酸雾、氯化氢、氨、氯气、硫化氢的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的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施工建设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硫石膏、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渗透膜、清洗后的含钒、钛、钨废料铁质外壳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废液依托一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气、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返含镍、钼、钒废料综合利用生产线焙烧工序处置。原辅料包装材料、水处理污泥、生产过程中废渣、废离子交换树脂、蒸发析出盐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熔炼渣进行固废属性鉴定,若鉴定为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相关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开展危废鉴定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 总量控制:本项目建设后生产废水新增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14t/a和0.15t/a;废气新增排放总量:SO2排放量12.55t/a,NOx排放量17.77t/a,VOCs排放量9.95t/a。重金属排放指标为铬及其化合物1.96 kg/a、铅及其化合物0.25 kg/a、砷及其化合物4.4 kg/a。 6、 全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厂界周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废剂原料库外50m、分离车间外100m、原料车间外200m和焙烧精制车间外400m的包络范围。 |
*开通会员可解锁*收到匿名群众寄来的举报信,反映问题。*开通会员可解锁*及*开通会员可解锁*再次收到市民反映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催化剂处置项目审批过程存在严重问题。现对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报类别问题。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国标行业为危险废物治理(国民经济代码7724)。据调查,省内同类型项目如漳州丰鹏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福建有道稀贵金属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发改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类别均为危险废物治理(7724)。根据项目环评申报材料,该项目生产过程涉及冶炼、化工等工艺,产品包含金属酸盐类(四钼酸铵、钨酸钠等)、有色金属类(高镍料、富钛料等)、贵金属类(海绵钯、海绵铂等)。从环评类别属性判定上该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治理、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复合项目,需从严执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经咨询上级部门,该项目环评文件按照主行业101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进行编制并以“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向我局报批并无不妥。上述省内同类项目均为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文件,省生态环境厅按危废利用类别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关于项目规划符合性问题。该项目选址于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开发区,利用该公司现有规划场地建设,在一期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危险废物基础上进行二期扩建。经核对龙雁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该企业和项目总体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准入条件及园区环保准入要求,不属于禁止准入情形。另外,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市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引进建设的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16年度省级重点建设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项目),符合福建省、龙岩市危险废物处置总体规划布局要求。经对照《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龙岩市危固废处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列入储备项目库。该项目拟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代码未超出《规划》储备项目所罗列的代码范围,且项目总体契合《规划》中“鼓励开展废催化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支持“无废集团”建设”精神;该项目建成后,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总规模未超过《规划》所明确的5万吨/年总规模。综上,我局认为,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所在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三、关于加剧产能过剩及环境污染问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为国家鼓励类行业,产能过剩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支持。从具体项目的环评审批(行政许可)角度,根据“非禁即入”原则,不能无法定理由对企业自主投资行为加以限制或否决。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目前正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指导要求,加快推动建设“无废集团”,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处理内部化工企业内部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内部共建共享,符合国家及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总体布局方向和政策指引。近期,结合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管理实际,我局认真研究并与业主充分沟通,将该项目原拟利用的50个危废类别代码(包含HW11、HW18、HW46、HW49、HW50五大类)调减为19个代码(包含HW18、HW46、HW49、HW50四大类),要求项目主要接收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投资的相关企业及龙岩地区产生的危废,不接收福建省外的危废。根据该项目环评材料,项目在龙雁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扩建,选址远离环境敏感区域,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运、贮存、处置利用要求,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情况下,对区域环境影响总体可以得到有效管控。 四、其他相关问题。我局在该项目前期服务和受理审查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相关诉求,结合项目环评审批关注重点,对项目行业类别、环评类别、规划符合性、危险废物利用类别等方面与省厅相关处室、环评与行业专家进行了充分的咨询、沟通,并提交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审议研究。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业主优化完善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并在满足申报条件前提下受理了该项目环评报批申请(同步开展了受理公示),办件程序符合环评审批规定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我局多次收到以“龙岩市民”匿名落款的投诉及来信,均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及时给予回复。投诉中提到的“自评满意”问题,我局作为投诉件办理部门,并不具有“自评”权限。 |
一、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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