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衣、微波治疗机、输血、输液加温装置等医疗设备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1
发布于
山东烟台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已完成

未完成

选中环节

公告名称 公告类别 发布时间

【我要报名响应】

铅衣、微波治疗机、输血、输液加温装置等医疗设备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一、项目概况

铅衣、微波治疗机、输血、输液加温装置等医疗设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014

项目名称:铅衣、微波治疗机、输血、输液加温装置等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内容及方式

1、征求意见内容

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商务要求进行征集。

2、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不属于中小企业),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相应划分标准。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工业行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所投设备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需求文件下载

即日起至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止,登录烟台市清廉医采服务平台后即可免费下载。

四、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格式和方式

1.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2.回复意见格式

请按照附件提供的参考格式回复意见。

3. 回复意见方式

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通过烟台市清廉医采服务平台进行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高飞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浩杰、葛涵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附件

采购需求-医疗设备--3.21.pdf 需求调查_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_模板.doc

【我要报名响应】

附件: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