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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司法局;
二、采购人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028室;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采购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出租车顶灯普法广告;
五、拟采购类型:媒体广告;依托全市2298辆出租车的全彩电子屏幕,累计滚动播放110天的普法公益广告。
六、采购预算金额:9.9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确认马鞍山天启云屏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代理全市出租汽车顶灯广告媒体,并出具了证明材料。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天启云屏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镇台商兴业广场1栋515室;
十、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司法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马鞍山市司法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