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自助寄存柜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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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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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自助寄存柜项目招商公告

东莞市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就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自助寄存柜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积极参与。本次招商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莞轨道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gdjt.com)发布。

一、招商范围及内容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沿线除市民中心站外的24个车站,每个车站场地仅限设置1组寄存柜(其中坝头站1组寄存柜仅可投放1台主柜,占地面积不超过0.9米宽×0.6米深×2.2米高;其余车站每组寄存柜可投放1台主柜+1台副柜,每组寄存柜占地面积不超过1.8米宽×0.6米深×2.2米高),每组寄存柜提供220V交流电源(设备额定功率不得超过1千瓦)。招商方每月收取固定租金(含场地费及电费),仅提供场地和电力。承租方投入设备、电线接线(如需)以及承担寄存柜相关的配套服务。

说明:1.“规划场地数量表”详见附件,“规划场地数量表”中各场地位置最终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各车站自助寄存柜的布放场地均在车站安检区内(物品经过安检后方可存放),具体位置由可视公安、消防管理单位、属地运营单位及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最终点位由招商方确定。如现场经营位置因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场地的,经双方协商,可更换布放场地位置(不限站点,限站厅层);若协商不成,则由出租方减免承租方相应位置租金。

2.以上各站点场地交付标准:每个场地仅限设置1组自助寄存柜,坝头站设备占地尺寸不超过0.9米×0.6米×2.2米(宽×深×高),其余车站设备占地尺寸不超过1.8米×0.6米×2.2米(宽×深×高),提供220V交流电源(负荷不大于1kW),相关监控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安装于机柜上,招商方不提供监控设备。

二、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期届满的次日起计2年。合同签订后,自场地交付之日起15日为设备调试期,设备调试期内免收租金。自设备调试期届满的次日起计2年为租赁期(计租期)。

三、经营行业及模式

成交单位仅限于经营自助寄存柜,并按约定向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四、合格的招商响应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招商响应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从注册之日至递交商务文件截止当日)。

(三)招商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提供承诺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四)招商响应人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以提供承诺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五)不存在招商响应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轨道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招商响应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以提供承诺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六)不存在招商响应人或其关联公司与东莞轨道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以提供承诺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七)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招商响应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轨道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以提供承诺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招商保证金:

招商响应人应提交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招商保证金,此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为招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招商结束后,成交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招商人将招商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未成交的招商响应人,招商人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招商响应人;获得成交资格但放弃签订合同的招商响应人,招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未缴纳招商保证金的招商响应人不得参与比选工作,缴纳招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六、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项目为1号线车站自助寄存柜项目,全线共计24个场地。招商响应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招商底价。

如有2家或者2家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一次性密封报价的竞价活动,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如报价相同则继续进行密封报价(不能低于上一轮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的承租方。如公开招商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与该意向承租方按照招商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若最高报价响应人放弃签约的,没收其招商保证金,并由次高报价响应人依序递补成交资格,直至确定最终签约方。

本次招商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按价高者得的招商方式,并且不能删减其中的任一站点或任一场地,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招商响应文件且报价最高的招商响应人确定为成交人。

七、招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网上下载”的方式发布招商文件,有意向的招商响应人直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东莞轨道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dggdjt.com)下载招商文件。

本招商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将疑问函原件加盖公章送至东莞市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管理部。

八、 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7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为: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43楼开标室;

(三)本次招商开封会将于上述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届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需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莞轨道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gdjt.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所有有关本次招商的修改、补充、结果公示会在东莞轨道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gdjt.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商人: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4601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政编码: 523000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自助寄存柜项目招商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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