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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
| 1 | 关于浙江新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 丽环建缙〔2026〕14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 2 | 关于缙云县浩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0.8万吨钛薄板深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 丽环建缙〔2026〕15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 3 | 关于丽水市泰吉塑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缝纫机配件、50万套通风设备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 丽环建缙〔2026〕16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6 年 04 月 30 日 至 2026 年 05 月 12 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丽水市泰吉塑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缝纫机配件、50万套通风设备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关于缙云县浩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0.8万吨钛薄板深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关于浙江新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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