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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欧客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智能定制家居标准化工业4.0生产线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欧客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智能定制家居标准化工业4.0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欧客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缙云县新建镇2024-11号地块(新建镇洋山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欧客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营范围为智能家居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成立至今一直从事智能家居的销售。
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决定开展智能家居的生产。因此,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竟得缙云县新建镇2024-11号地块(新建镇洋山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于竟得工业地块新建1#厂房、2#厂房、3#仓库、综合楼和门卫,地块总用地面积36987m2,总建筑面积77815.08m2,将形成年产200万平方米智能定制家居的生产能力。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和表2。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 对象 |
规模 |
环境功 能区 |
相对厂 址方位 |
相对厂址 距离(m) |
|
X |
Y |
|||||||
大气环境 |
笕川村 |
120.041878 |
28.724803 |
居民 |
约1800人 |
环境空气 二类区 |
东北 |
538 |
前朱村 |
120.051470 |
28.731991 |
居民 |
约500人 |
东北 |
1824 |
||
后山沿村 |
120.051727 |
28.736356 |
居民 |
约300人 |
东北 |
2290 |
||
坑口西村 |
120.050826 |
27.741699 |
居民 |
约100人 |
东北 |
2765 |
||
宅基村 |
120.063787 |
28.738312 |
居民 |
约2300人 |
东北 |
3020 |
||
缙云县马渡小学 |
120.058594 |
28.730297 |
师生 |
约450人 |
东北 |
2412 |
||
马渡村 |
120.055997 |
28.727851 |
居民 |
约1700人 |
东北 |
1859 |
||
三都村 |
120.052607 |
28.722394 |
居民 |
约900人 |
东 |
1381 |
||
梅溪村 |
120.050333 |
28.717558 |
居民 |
约2900人 |
东 |
967 |
||
和源村 |
120.044518 |
28.711442 |
居民 |
约3700人 |
东南 |
768 |
||
浣花溪 |
120.055032 |
28.702144 |
居民 |
约850人 |
东南 |
2282 |
||
三湾村 |
120.037007 |
28.701166 |
居民 |
约230人 |
南 |
1812 |
||
马桥头 |
120.038166 |
28.698004 |
居民 |
约120人 |
南 |
2149 |
||
洋山村 |
120.029433 |
28.719364 |
居民 |
约1580人 |
西 |
265 |
||
寺根村 |
120.019112 |
28.713474 |
居民 |
约730人 |
西南 |
1364 |
||
庙后村 |
120.009155 |
28.713098 |
居民 |
约820人 |
西南 |
2322 |
||
溪南村 |
120.016966 |
28.705946 |
居民 |
约1830人 |
西南 |
1971 |
||
溪岩下 |
120.010872 |
28.703951 |
居民 |
约110人 |
西南 |
2643 |
||
王弄村 |
120.012031 |
28.700940 |
居民 |
约120人 |
西南 |
2778 |
||
新建镇集镇区 |
120.019884 |
28.724163 |
居民 |
约4.3万人 |
西北 |
907 |
||
宏坦村 |
120.023060 |
28.740043 |
居民 |
约560人 |
西北 |
2353 |
||
规划住宅用地 |
120.045494 |
28.722977 |
居民 |
约1000人 |
东、北 |
846 |
||
地表水环境 |
南溪 |
120.038381 |
28.723843 |
地表水 |
中河 |
GB3838-2002 III类 |
北 |
约530 |
地下水环境 |
评价范围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等敏感区 |
|||||||
土壤 |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不涉及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
|||||||
声环境 |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
|||||||
生态环境 |
评价范围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重要生态敏感区或其他特别保护要求对象 |
|||||||
备注:新建镇集镇区包括新建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小学、新建中学、新建派出所、兴城公寓、天欣新都花园等镇区的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表2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
项目 |
环保措施 |
施工期 |
废气 |
规范水泥拆包、混凝土搅拌的操作,粉性材料堆放在室内,减少粉尘影响。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必要的夜间施工在施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审批,并公告周边居民及企业;加强施工管理。 |
|
废水 |
加强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施工期间设置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厕所废水由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
固废 |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于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
|
营运期 |
废水 |
①厂区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实施设计; ②喷漆水帘机废水、水喷淋塔废水、批灰打磨水滤式除尘柜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后纳入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0m3/d,采取“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气浮”的处理工艺,经处理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缙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废气 |
(1)涂装废气: ①1#厂房油性漆、UV漆涂装废气:水帘喷漆台去除漆雾后,喷漆废气汇同调漆、晾干废气一起收集最终进入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TA001)处理由不低于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②1#厂房水性漆涂装废气:水帘喷漆台去除漆雾后,喷漆废气汇同晾干废气一起收集最终进入4套“喷淋塔”(TA002-TA005)处理后由不低于15m(DA002-DA005)高排气筒排放。③2#厂房UV漆涂装废气:UV漆涂装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最终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后由不低于15m(DA006)高排气筒排放。 (2)木工粉尘: ①1#厂房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7-TA010)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7-DA010)高空排放。②2#厂房木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 (3)批灰、打磨粉尘: ①1#厂房批灰、打磨粉尘:批灰、打磨粉尘由集气罩引风机收集后经水滤式除尘柜(TA012)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13)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3)高空排放。②2#厂房批灰、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14)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4)高空排放。 (4)外购板材存储废气:加强仓库通风换气 |
|
噪声 |
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 |
|
固废 |
边角料、木质粉尘、废砂纸、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热熔胶包装桶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漆渣、废涂料包装桶、收集的打磨、批灰粉尘、污泥、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及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妥善贮存,最终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位于1#厂房,面积约50m2。 |
|
地下水 |
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1#厂房、2#厂房、喷淋塔、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等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综合楼为简单防渗区; 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
|
风险防范措施 |
①围堰、防火堤、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②自动检测仪器、超限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③消防排水收集系统,包括收集池、管网、截断装置及排水监控系统;④建立事故风险紧急监测系统,特别是事故状况下应急措施;⑤编制并备案事故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消防与报警设施;新建事故应急池,明确“单元-厂区-园区/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 |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欧客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智能定制家居标准化工业4.0生产线项目选址位于缙云县新建镇2024-11号地块(新建镇洋山工业园区),项目选址符合《缙云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缙云县新建镇洋山工业区与零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8)》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众参与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欧客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智能定制家居标准化工业4.0生产线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欧客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缙云县新建镇2024-11号地块(新建镇洋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樊建勇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源路7号6幢1号5楼
联 系 人:李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联系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建设项目所在街道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缙云县新溪路108号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欧客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2025年 9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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