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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ljxhpg@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国家能源利津59.7MW风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明集乡马镇广二村西南约550m |
国能绿色能源(利津)有限公司 |
国家能源利津59.7MW风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由国能绿色能源(利津)有限公司和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合建,各自建设1台主变,各自独立运行,两台主变共用一套110kV配电装置(国电电力代建)实现合并升压送出。拟建升压站(国能与国电合建)规模为2×42MVA主变压器,主变户外布置,电压等级为110/35kV,110kV配电装置户外GIS布置。本项目(国能电力)建设内容为安装1台42MVA主变压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山东恒利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设烟道和排气口外排,排放口高于所附建筑物1.5m,确保处理后的油烟满足《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小型饮食单位要求。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用作农肥。运营期,生活污水和餐厨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场地洒水。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主变压器采取新型环保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主变位置,利用建筑物阻隔、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焊头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渣经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余垃圾收集后委托专业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不在站内贮存;隔油池废油脂、污水处理站废污泥定期抽吸,委托专业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升压站6~10年产生2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更换时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直接运走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液态危险废物全部采用密闭桶装,桶盖拧紧后采用带内衬包装袋密闭存放,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采用带内衬包装袋密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经过贮油坑排入事故油池临时贮存,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前往现场进行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运营期,合理布置变压器位置,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阻挡,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变电站四周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 2 |
山东东营利津崔湾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十一路南30m,津五路东545m,津二路西585m处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 |
主要在110kV崔湾变电站#3主变预留位置安装1×50MVA主变,扩建#2主变内桥间隔、#3主变间隔、#3母线设备间隔,形成扩大内桥接线;新增35kV出线4回,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新增10kV无功补偿1×(4+4)Mvar;扩建1座事故油池。项目总投资13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万元。 |
山东核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并定期清运。运营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定期清运。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主变压器等均采取新型环保的低噪声设备,利用建筑物、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变电站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废旧铅蓄电池不在站内暂存,废变压器油经变压器下方贮油坑流入事故油池暂存,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运营期,变电站主变压器已合理布置,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阻挡,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变电站四周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