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6年4月23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山东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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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ljxhpg@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000吨水性胶、4000吨热熔胶项目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津八路与利八路交汇处(诚城•利津新材料产业园19号)

山东和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购买现有空厂房1座、办公楼1座,占地面积约2600m2,空厂房按生产功能进行分区建设,生产车间内购置安装纯水机、搅拌罐、分散罐、抽液泵等主要生产设备112台(套);主要以松香、树脂、乳液、纯水等为原料,采用“原料—投料—混合搅拌—加热—其他原料投料—混合搅拌—出料”的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00吨水性胶、4000吨热熔胶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山东智汇碳谷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遵守《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相关要求,按照《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进行编码登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水性胶上料工序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水性胶其他生产生产工序(加热融化工序、搅拌工序、高速搅拌工序、灌装工序)、热熔胶生产工序(冷却、搅拌工序、加热融化工序、抽真空工序)VOCs废气经密闭管道由引风机引入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4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VOCs的排放限值。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机油收集于废机油桶中,密闭存放,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粘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用带内衬的密封袋密闭存放,加强车间密闭管理,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 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监测梯等。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至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产品配置工序,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收集至清洗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产品配置用水;冷却水过滤残渣后持续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浓缩废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至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施工废料主要包括废钢材、木头、纸箱等设备的包装物,外售处理;废焊接材料根据当地的废弃物管理法规和环保要求,送往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场所进行处理,在进行处置之前,确保废焊条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避免不当处理导致二次污染;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产生量极少,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地面清洗废水沉淀产生的沉渣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过滤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热熔胶上料工序;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沾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总量、VOCs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042t/a、0.132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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