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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市场调研公告
按照苍南县人民医院(采购人)采购需求,医院采供科计划对相关耗材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苍南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调研项目
二、调研内容: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被调研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提供医疗耗材的内容。
4.供应商须具备具有经营许可证,授权书,消毒产品卫生评估报告等相关证件。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市场调研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产品注册证。投标产品属药品批准文号管理的产品需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具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5.投标产品经销代理授权书。
6.根据调研内容概况提供市场调研信息登记表及详细的服务要求方案。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五、调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日期: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4:30——16:50
3.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905157275@qq.com
4.报名方式:纸质资料1份密封后邮寄至资料提交地点,同时电子资料线上发送至邮箱(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至邮箱,其中市场调研信息登记表需同时提供EXSCL文件及盖章扫描PDF文件)。
5.资料提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2288号苍南县人民医院住院部4楼采供科
六、调研公告发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七、注意事项:
1.本次为院内调研,不属于招标行为;
2.报名结束后,医院将组织资格审查,供货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审查资料,不能参与本次调研;
3.为确保本次调研工作顺利开展,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拟伪造;
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等市场调研公告.docx
附件市场调研信息登记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