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0-28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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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RZYXY2*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18层01-03单元

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服务范围:承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房屋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在保险期间内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所属的从事不动产登记的工作人员在从事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由于登记错误、依法谨慎审核仍未能辨清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的其他疏忽过失行为造成不动产权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同时支付相关的法律费用。

服务要求: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保险人(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登记责任保险服务。

2.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所属的从事不动产登记的工作人员在从事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由于登记错误、依法谨慎审核仍未能辨清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的其他疏忽过失行为造成不动产权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赔偿责任限额及相关约定负责赔偿,同时支付相关的法律费用。

3.保险期限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限为1年。

4.追溯期

本保险设追溯期,自参保之日起5年。

5.赔偿责任限额

累计责任限额3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10万元。

服务时间:保险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追溯期5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亚茹、纪尚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不足8000.00按8000.00元收取。按800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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