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概况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与辽沈电视媒体民生栏目开展全媒体宣传合作事宜”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262008JT
项目名称:“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与辽沈电视媒体民生栏目开展全媒体宣传合作事宜”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83,5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83,500.00元/年
采购需求:(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与辽沈电视媒体民生栏目开展全媒体宣传合作,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日起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第二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则续签合同。
需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01月29日至 2026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3: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6 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邮箱:l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lnmd@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明、张泽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