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8-19
发布于
辽宁盘锦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RHJPJ2025-0802)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0.25 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最高限价:440.25 万 元/年(含税),采购需求: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 污水处理厂厂界范围内(不含进出水在线监测)的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出水指标 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污水处理服务 费的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的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自来水费、燃气费、综合管理费、维 修费(按实结算)、因中标方原因导致的环保行政罚款、合理利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能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要将相关网页内 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辽宁省盘 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8-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8-7#,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8-7#

七、其他补充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盘锦市大洼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文件编号:ZRHJPJ2025-0802)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JPJ2025-0802

项目名称: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440.25万元/年(含税)。

采购需求: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界范围内 (不含进出水在线监测)的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出水指标需满足《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范围包括: 污水处理厂的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自来水费、燃气费、综合管理费、维修费(按实结算)、 因中标方原因导致的环保行政罚款、合理利润。

合同履行期限:3 年,每年签约一次(按需),若本运营年度的日均进水量超过 1400t/日,同时因水质及水量改变导致成本增加,则次年合同总价中标方有权利申请调整,后由双方协 商予以确定。若本运营年度水质及水量、运营成本无较大变化,则次年合同服务期限顺延, 不再重新签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能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时要将相关网页 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08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8-7#。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8-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09:00 点(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8-7#,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09:00 点(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8-7#。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大洼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 8-7 号

联 系 人: 史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55244247@qq.com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