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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城乡冷链物流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04号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154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 1 |
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城乡冷链物流园区项目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经济开发区乾元路中段 |
七台河市农投食品有限公司 |
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选址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经济开发区乾元路中段,项目利用原有3条鲜食玉米生产线设备,更改产品方案,不再生产鲜食玉米,改为生产速冻果蔬,形成3条合计年产3000吨的速冻果蔬生产线;拆除原有工程的1条速冻玉米棒生产线,在其原位置新建1条年产1200万棒的真空玉米棒生产线;拆除原有工程的1条冻干浆果草莓树莓生产线,在其原位置新建1条合计年产400吨冻干果蔬和冻干汤生产线。同时本项目小时蒸汽最大用量需求上升,在原有一台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的基础上,新建1台6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使用,新建1台10t/h天然气蒸汽锅炉备用。 |
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运营期,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产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七台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废水排放应符合《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及七台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pH6~9,COD≤500mg/L,BOD5≤350mg/L,SS≤400mg/L,氨氮≤45,总氮(以N计)≤70mg/L,总磷(以P计)≤8mg/L,动植物油≤100mg/L,色度(稀释倍数)≤80)。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粉尘发生量较大的部位采用喷水雾法降尘,对运输交通道路及时清扫、洒水,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运营期。①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40m高烟囱(DA001)排放;②6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40m高烟囱(DA001)排放;③10t/h天然气蒸汽锅炉(备用)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由15m高烟囱(DA002)排放。④冻干汤熬煮产生的臭气采取通风换气控制异味排放。项目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冻干汤熬煮废气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室内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垃圾送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废渣杂质每日外售清运,生物质锅炉炉渣和除尘器粉尘均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净水污泥委托环卫清运,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增强环境风险意识,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2吨/年、2.06吨/年。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