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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肌电图(包二)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麻人医招采20260105
采购人(全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
方购买以下设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肌电图(包二)
3、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2025102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肌电图(包二),具体详见附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叁万肆仟伍佰元整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同总价(元) |
1 |
怀化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
否 |
详见合同附件 |
上海诺诚 |
1 |
台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
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 付款方式
货物初次验收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支付 50%,正常运行十个月后经组织验收合格支付
至总金额 80%,正常运行满一年后支付至总金额 95%,质保期满支付剩余 5%。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 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开通会员可解锁*生效。
八、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 合同主体
甲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乙 方:怀化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法定代表人:侯香云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 高村镇富州北路 256 号 |
地 址:怀化鹤城区本业大道148号华侨信息大楼 B 栋 915 室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怀化庆丰支行 |
|
帐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30489 |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合同扫描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