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2026年2季度至2027年1季度食品安全监督第三方抽检项目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湖南株洲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醴陵市2026年2季度至2027年1季度食品安全监督第三方抽检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名称)的醴陵市2026年2季度至2027年1季度食品安全监督第三方抽检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醴陵市2026年2季度至2027年1季度食品安全监督第三方抽检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26】0006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L-2026-006

4、采购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口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口成本补偿 口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包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包1

醴陵市2026年2季度至2027年1季度食品安全监督第三方抽检项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1

共450批次。其中食品安全日常抽检300批次,机动抽检150批次。

详见采购需求(机动抽检含多批次肉及肉制品检测)

200000

按实结算

包2

醴陵市2026年2季度至2027年1季度食品安全监督第三方抽检项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2

共450批次。其中食品安全日常抽检300批次,机动抽检150批次。

详见采购需求(机动抽检含多批次肉及肉制品检测)

200000

按实结算

包3

醴陵市2026年2季度至2027年1季度食品安全监督第三方抽检项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3

共450批次。其中食品安全日常抽检300批次,机动抽检150批次。

详见采购需求(机动抽检含多批次肉及肉制品检测)

200000

按实结算

包4

醴陵市2026年2季度至2027年1季度食品安全监督第三方抽检项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4

共450批次。其中食品安全日常抽检300批次,机动抽检150批次。

详见采购需求(机动抽检含多批次肉及肉制品检测)

200000

按实结算

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多个包号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须对谈判的每个包分别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本项目按标包顺序依次评审,凡已被推荐为某个标包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包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 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法定许可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合法、依法进行服务的投标人,且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的服务能力;

4、并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联合体形式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最新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服务质量,要求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承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履约质量承诺书。

10、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的随意一个月内有效时间内的完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承诺[签订合同前核查承诺真实性]));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不分包承诺,格式自拟

■ 其他说明: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章。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需按规定签署,不接受电子印章打印章以及电子签名,否则视为不合格。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逐条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并要求胶装成册及按顺序编制页码盖骑缝章,一式贰份,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湘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醴陵市国瓷大道柳家湾小区2栋1单元203室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谈判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邓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湘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醴陵市国瓷大道柳家湾小区2栋1单元203室

附: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

公司电话: 公司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明: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在本项目公告期间的查询记录附带网址,且加盖公章。

十、一旦我方中标,我公司承诺将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和印章)

日期: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