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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民兵训练基地轻武器射击场配套设施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 溆财采计(2026)003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彰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民兵训练基地轻武器射击场配套设施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6)00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溆浦县民兵训练基地轻武器射击场配套设施工程;
(6)项目经理:鄢芸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大写:壹佰壹拾贰万玖仟陆佰柒拾捌元捌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彰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溆浦县民兵训练基地轻武器射击场配套设施工程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
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地点:溆浦县境内;
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双包方式承建。
4.付款: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需支付供应商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剩余工程款按照进度付款,竣工结算后,乙方开具全部税务发票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双方各持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1月22日
合同订立地点:溆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9.合同主体
甲 方:溆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乙 方:彰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刘书读 |
法定代表人:李贵友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 真: / |
传 真:/ |
地 址:溆浦县 |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泗州街道银花西路55-13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梅苑支行 |
帐 号:/ |
帐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060916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