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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高沙镇等 1 个乡镇龙山村等 1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投融资创新)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高沙镇等 1 个乡镇龙山村等 1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投融资创新)已由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以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2025 年洞口县、邵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 邵农业〔2025〕3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和自筹,招标人为 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晟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高沙镇等 1 个乡镇龙山村等 14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投融资创新)。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
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计划在洞口县高沙镇龙山村等 14 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 24,177.74 亩,总投资 9,681.58 万元,其中拟申请财政资金 6,286.21 万元,引入社会资本 3,395.37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地力提升及科技推广等工程,旨在建成“ 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 ”的高产稳产农田。
(设计指标)农田工程: 农田建设规模 24177.74 亩; 工程规模中型及以下; (施工指标)农田工程: 单项合同额 9277.99 万元;
2.4 工期要求: 106 天( 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中设计总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总工期 96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一、项目基本模式与要求
①采用“设计-施工-运营 ”(EPC+O)一体化模式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作为总承包方对项目设计、施工及后续 15 年运营负总责,确保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实现预期目标;
②项目运营期为 15 年, 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运营期满后,中标人须将项目所有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并保证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③中标人须确保社会资本投资部分在 5 年运营期内收回全部投资成本,并实现招标人内部收益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运营收益(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二、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中运营单位无特定资格要求。
三、各方责任与工作范围
①设计责任:承包人须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批复等资料,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规程》 (HNNY457-2024)及投融资创新政策文件、获得政府“先建后补 ”奖励资金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通过审查并满足施工与后期运营需求;
②施工责任:承包人须按照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采购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③运营责任:设计阶段参与。运营单位必须前置参与项目设计,从运营维护、成本控制和收益实现角度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设计满足 15 年高效运营及投资回报要求;建设阶段参与。运营单位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过程,包括关键节点验收、设备调试等,确保工程质量和顺利过渡到运营期;运营阶段。投标人必须编制详细的 15 年运营方案,在投标文件(十四、其他材料) 中提供,作为“评定分离 ”定标要素。内容应涵盖组织架构、多元收益实现路径(如农业生产经营、产业融合等)、成本控制、风险应对及确保招标人运营收益的财务测算。运营期内中标人自行负责所有种植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种植成本、各项协调费用等。投标人运营内容需满足当地相关种植要求,如双季稻种植任务;
④产业导入责任:运营方须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至少一个大米及农产品品牌的引入与运营体系建设,并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投标人或其所属集团须拥有、授权或注册合法有效的品牌,且注册商标类别涵盖大米(第 30 类)及相关农产品类别;运营方应在项目所在地建成具备日处理 300 吨大米能力的产后服务体系(包括烘干、加工等设施)。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一次性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同时无条件退回全部社会投资;
四、收益保障与支付机制
①收益保障机制:中标人必须建立多层次的收益保障机制。设立共管账户,确保项目收入优先用于支付农产品收购和社会资本收益。当实际收益低于测算收益的95%时,应启动履约保证金支付等差额补足程序,以确保投资方基本收益;
②年度收益支付:投资方收益按年度支付,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预支付本年度收益;
③运营绩效挂钩:总计 35%的合同价款与运营绩效紧密挂钩。运营期前 5 年,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期支付。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0 分(满分 100 分),则不予支付当年对应的绩效款项;运营期第 6-15 年,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满分100 分) ,运营单位每年支付的投资收益总额在原定基础上增加10%;若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不及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招标。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经济效益、设施维护、项 目管理及社会效益等 。 (具体指标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
五、履约担保与违约责任
①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保函有效期应持续至运营期第五年结束。在此期间,若承包人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未能达到约定的运营收益,招标人有权依据保函提出索赔,以抵扣相应违约金或补足运营收益差额。承包人应在招标人扣款后,及时补足履约保函中被扣减的相应金额。在保函到期前,承包人需提供一份覆盖届时全部剩余应付投资方收益金额的保函,该保函金额随每年收益的实际支付情况逐年相应递减,直至 15 年运营期结束;
②项目竣工验收后设立 3 年缺陷责任期,期内承包人负责修复所有工程质量缺陷;
③承包人承诺在 15 年运营期内不单方解除运营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承包人应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包括重新招标的费用及预期收益损失;
④承包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营方案;若因承包人修改运营方案未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双方未能在 30 天内签订合同,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列为失信行为记录,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6 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达到规定深度,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 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 2012 ) 、 《 湖 南 省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项 目 验 收 规 程 》 (HNNY456- 2024) 及国家、湖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规定的合格工程 ; ③运营服务质量要求:满足 15 年运营服务内容要求,运营期绩 效考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 保修要求: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095 日历天
2.8 其他要求:/。
3.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n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 ·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 · 综合资质 · 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 ·水利行业 ·水利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 ·农业工程行业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n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
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
3.6 除工程总承包 、设计 、施工项 目负 责人 以外另 需配备(人)4
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员具有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专业工程师 1 具有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工程师2 具有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n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农田工程农田建设规模不少于 12088.87 亩的农田工程工程类别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农田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4639 万元的农田工程工程类别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n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为可编辑的CAD)。
3.9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4.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6.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2。 6.2 本次招标是否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 7016,*开通会员可解锁*。
9.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 · 市辖区 ·顺义区 · 大孙各庄镇府前东街 9 号-603 联 系 人:杨松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 电子邮件:yangsj@cehl.hk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晟奕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 ·长沙市 ·岳麓区 ·望城坡街道玉兰路 577 号达美中心写字楼 1145 项目负责人:张佳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素萍、田倚名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530548824@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 ·邵阳市 ·市辖区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340 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