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沅陵县农村留守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度沅陵县农村留守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民政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沅陵县农村留守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6302004
(3)项目内容:为全县6737人留守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大 写:壹佰柒拾贰万肆仟陆佰柒拾贰元整
(2)具体标的: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整包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 |
2026年度沅陵县农村留守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否 |
详见文件 |
6737 |
人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款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合同履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8 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日。
履行期限:1年。
地点:沅陵县
4.付款
按合同约定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 份,采购人执贰 份,供应商执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03月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沅陵县民政局
9. 合同主体
甲 方: 沅陵县民政局 乙 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丕强 法定代表人:谢升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沅陵县辰州西街25号 地 址:沅陵县城镇辰州东街27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
帐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3576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