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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恒锐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医疗设备购销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2025118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辰溪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经理:详见文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怀化市恒锐商贸有限公司 |
辰溪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 |
否 |
/ |
/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 履行期限:30日
地点:辰溪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
方式:现场施工
四、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整机无故障运行10个工作日后,可按财务流程办理支付全部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当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 乙方:怀化市恒锐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洪光 法定代表人:尹多庆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传 真:/
地址:辰溪县安坪镇24县道与607乡道交叉口西南100米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中街 207号12栋步步高琼天广场14005B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怀化分行
帐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10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