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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家具采购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610012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经济开发区怡美家家具馆(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家具采购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家具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61001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岩板饰面方桌、靠背椅、实木床架(含实木床板)、席梦思床垫、枕套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柒万肆仟捌佰伍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经济开发区怡美家家具馆 |
详见附件 |
否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批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行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和验收,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现场交货、完成安装调试
四、 付款:1.合同签订并由乙方提供订货承诺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定货款:即支付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贰仟肆佰伍拾伍元]小写[¥232455.00元];若甲方未按时支付预付款,乙方工期相应顺延,且甲方需按未付款项的LPR(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 货物运抵施工现场甲方及监理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到货款:即支付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肆仟玖佰柒拾元]小写[¥154970.00元];
3. 根据实施进度,对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的设备,甲方应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若甲方未按时付款,甲方需按未付款项的LPR(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的,甲方应3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3%,最终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 3月 27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怀化市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谢伟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芷江路长冲垅
乙方:经济开发区怡美家家具馆
法定代表人:佘乔丽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舞阳大道与环城西路交汇处居然之家1号楼四层JN70-4-103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陆港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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