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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泸阳国有林场分水坳工区林区防火道路硬化工程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泸阳国有林场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辉霆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泸阳国有林场分水坳工区林区防火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泸阳国有林场分水坳工区林区防火道路硬化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62002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完成林场2.7公里消防通道硬化及安全防护工程,硬化路面宽度3.0米。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 |
1 |
湖南省辉霆建设有限公司 |
怀化市泸阳国有林场分水坳工区林区防火道路硬化工程 |
否 |
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
/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3)合同价格形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形式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按实际时间为准
地点:怀化市
方式:自行配送
四、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后,所有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进场后,路面平整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中标价款的30%。
2、本工程的安防工程、道路硬化路面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中标价款的40%。
3、本工程全部完工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工程款不过中标价款的70%。
4、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审核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5%工程款,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5、本工程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指定的收款账号为:
户 名:湖南省辉霆建设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怀化金怀支行
账号:1914 0104 0920 0138 037
6、 由监理公司按照进度出具相关报告,甲方按照合同进度支付给乙方。
7、 支付条件:乙方工程款与质量挂钩,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或不支付工程款。同时所有返工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得顺延;如乙方多次返工整改均无法达成验收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且乙方仍需赔偿甲方因此产生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怀化市泸阳国有林场 |
乙方:(公章)湖南省辉霆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张新强 |
委托代理人:张波 |
委托代理人:黄公权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怀化金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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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1914 0104 0920 0138 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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