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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溪廉话》栏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溪廉话》栏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需要,需采购《五溪廉话》电视栏目及电视宣传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配合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保质完成《五溪廉话》栏目制作及在怀化市广播电视台播放;承接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宣传片、微电影制作任务;安排专职记者全程对接市纪委监委中心工作,负责采访报道、素材拍摄;提供各类活动技术保障服务。目前怀化市广播电视台是怀化市唯一具备官方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资质和新闻采编权的市级主流媒体,无其他机构可替代,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怀化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卢林路(广电大楼)
三、 公示期限
2026年4 月28日至2026年 5月 8 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四、 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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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湖南紫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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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1、《五溪廉话》栏目是怀化市监委与怀化电视台联合创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政治性强,工作标准高,必须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五溪廉话》为怀化市广播电视台开办、专属运营的廉政专题栏目,其版权具有唯一性。 3、怀化市广播电视台是怀化市唯一具备官方电视台制作播出资质的主流媒体,无其他机构可替代,具有唯一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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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姜伦 |
怀化市住建局 |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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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钦宇 |
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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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 |
怀化市儿童医院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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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地址:鹤城区迎丰中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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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门:怀化市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11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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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紫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毛丽萍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火车站对面飞达新世纪广场写字楼1栋1221-1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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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