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辰溪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亚飞海晟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2025168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辰溪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大写:壹佰零玖万贰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分期付款:别克GL8白色陆尚先享版1台,本田奥德赛白色悦享版1台,五菱星光730 CVT白色2台,以上4台车辆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完成机动车辆发票总金额的90%,即601470.00元;宇通ZK6772D61 车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31号之前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前4台 车辆尾款和宇通客车全款共计491330.00元。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合同履行地点:辰溪县公安局
合同履行方式:正确履约
四、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实施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完毕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1. 订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 订立地点:辰溪县公安局。
3.本合同一式 5 份,采购人执 4 份,供应商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辰溪县公安局 乙 方:湖南亚飞海晟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 住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其授的代理人(签章):冯丽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单位名称:湖南亚飞海晟实业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账 号 : 账号:66*开通会员可解锁*0372
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