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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州街道发展小水果产业基地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吉财采计-2026-012
采购人(全称): 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湘西自治州艺木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1、采购合同名称:乾州街道发展小水果产业基地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乾州街道发展小水果产业基地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吉财采计-2026-01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果桃、花桃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捌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项目名字 |
货物名称及规格 |
数量(株)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湘西自治州艺木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果桃 |
5457 |
95.089 |
518900.673 |
中标价格 |
花桃 |
2300 |
157.00 |
361100.00 |
||
总计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起始时间: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4月底前完成全部供货和栽植,包含栽植后12个月的养护工作,并确保苗木质量。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乾州街道辖区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方式:乙方自行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苗木供货和栽植,包含栽后12个月的养护工作,期间相关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运输费用、装卸、栽植等)。货到现场后,甲乙双方对苗木批次和数量进行验收。若所供货物验收不合格,相关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所有货物交货完毕后,甲方将组织验收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根据本项目中标合同、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等有关款项对本项目采购货物进行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有关此项验收事宜。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投标人执贰份,由甲、乙双方分别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4 月 13 日
合同订立地点:吉首市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 乙 方:湘西自治州艺木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施和友
委托代理人: 田帅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商业城支行
账 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00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