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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沅陵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沅财采计2025112014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公安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永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沅财采计2025112014
采购代理编号 : YLXZFCG-2025-031
(3)项目内容:沅陵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采购
(4)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合同金额小写:66.73万元
大写:陆拾陆万柒仟叁佰元整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备注 |
整包 |
沅陵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采购 |
3台 |
详见合同书 |
66.73 |
详见附件 |
(2) 具体标的: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款
交货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货地点: 怀化永汇店(甲方自提)。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 4份,供应商执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2月 3 日
合同订立地点:沅陵县公安局
9. 合同主体
甲 方:沅陵县公安局 乙 方:怀化永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华 法定代表人: 高万平
委托代理人: 向安军 委托代理人: 唐燕梅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 户 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天星路支行
帐 号:4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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