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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三年)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77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三年)。
(2) 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77号。
(3) 项目内容:湘潭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三年)。
(4) 项目承包范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县监察委院、巡察办院、县政府后山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大写金额:玖佰壹拾陆万壹仟伍佰玖拾肆元叁角肆分。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整包 |
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详见文件 |
/ |
1 |
批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年限:三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实施。
4. 付款
付款办法;合同签订生效后,每月结算一次物管服务费(乙方在第二个月初开票,甲方在第二个月中旬支付到位)。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 1份,供应商执1份,行政监督部门执1份,招标代理机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开通会员可解锁*生效。
甲方:(公章)湘湘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乙方:(公章)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周水清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贺旭斌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工行湘潭白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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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开通会员可解锁*24816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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