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莲广场水景亮化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4-13
发布于
湖南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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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莲广场水景亮化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6)0029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灯饰管理处(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百事恒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君子莲广场水景亮化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6)0029号

(3)项目内容:新增君子莲雕塑灯光照明、广场喷泉全套照明、人物雕塑照明、广场植物景观照明、定制莲花小品,完善夜景效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若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写:壹佰零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B06030100

湖南百事恒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详见采购文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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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点:湘潭市建设路。

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4. 付款:待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合同签订且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经采购人审计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申请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 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甲 方:(公章)湘潭市灯饰管理处

乙 方:(公章)湖南百事恒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杨建军

委托代理人:熊灿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支行

账号:6621*开通会员可解锁*6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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